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许存在直接控股、处理联络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收购活动。
3、为本收购项目供给全体规划、标准编制或许项目处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意图其他投标收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期被执行人、严峻税收违法失期主体,未被列入政府收购严峻违法失期行为记载名单。
运用电子秘钥登录洪湖市政府电子收购渠道下载投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是洪湖市政府电子收购渠道注册供货商,在获取投标文件时刻内经过洪湖市政府电子收购渠道点击项目参加(未在获取投标文件时刻内点击项目参加的投标人将无法提交投标文件)。非注册供货商应处理注册手续。注册网站:洪湖市政府电子收购渠道(),注册咨询联络电线
3、收购项目需求执行的政府收购方针:执行政府收购强制、优先收购节能产品方针;政府收购优先收购环保产品方针;政府收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方针:关于未预留比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收购货品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比例政府收购货品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定。
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确保金和履约确保金。5、质疑:投标人以为投标文件、投标进程和中标成果使自己的权益受损的,能够在知道或许应知其权益受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署理组织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刻以供给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6、政府收购监督单位:洪湖市财政局;联络方法;联络人:李洪涛;联络地址:洪湖市新堤大街茅江大路72号;投诉方法:电子邮箱()。7、信息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收购网()8、为优化营商环境,加大金融支撑实体经济发展力度,支撑中小企业发展,依据相关文件精力,中标人能请求融资借款,详细请联络洪湖市财政局,联络电线、各供货商如有体系操作问题,可点击洪湖市政府电子收购渠道()右侧“在线客服”中检查和咨询。七、对本次投标提出问询,请按以下方法联络1、收购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