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标准辅导全县乡镇美化办理,全方面提高美化质量、美化人居生态环境,稳固创立国家园林城市、省级森林城市效果,逐步增强广阔居民的幸福感、取得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其他城市美化办理好的做法,南陵县出台了《南陵县乡镇美化办理暂行方法》。
该方法于2023年4月28日正式对外发布,有效期5年,共14条,对乡镇美化的规划、建造、维护和办理等做了详细规定。进一步清晰了各单位、企业、个人等对城市美化维护办理的责任、权力和责任,对城市美化工程设计、建造,现有美化的维护办理提出了详细实践的要求,处理了城市美化办理中重栽植轻管护、维护修剪不标准、办理混乱等问题,避免美化建造后无人办理、抹头式修剪等状况。
“十四五”以来,南陵县坚持以绿色展开、促进人与自然调和共生的新展开理念为辅导,高质量推动疆土美化,继续展开“四旁四边四创”疆土美化提高举动,共完结新造林12496.5亩,封山育林24010亩,退化林修正26680亩,森林抚育21979亩,创立省级森林村庄12个,建造“百村千树”示范点32处。(许雪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