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采公告地方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
泉州市第一医院绿化养护管理服务及绿化租赁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委托,福建讯诚招标有限公司对[350500]FJXC[CS]2022001、泉州市第一医院绿化养护管理服务及绿化租赁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泉州市第一医院绿化养护管理服务及绿化租赁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09-20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1、泉州市第一医院所属院区约43900平方米绿地实施绿化管理服务、室内外绿化花卉租赁服务。2、绿化树木定期松土,施肥、浇水、修剪、除害虫。每天在医院上班之前都要打扫绿化地,清理废品垃圾,保持卫生整洁。逢年过节不休假,每个月需购买各种肥料、农药、菌药及各种养护工具、花盆、套盆等等(由中标人提供)。夏季每日浇水1-2次,冬日室内绿植每日浇水,户外绿植浇水次数依据真实的情况确定。修剪后大面积枝叶垃圾由绿化公司自己清运。3、提供服务方案主要维持现状,提供缺失绿化的服务措施,对损坏、枯死的绿植等的处理解决措施等。4、在服务期间,若采购人绿化面积增加,服务费用不增加,中标人保证医院树木死亡率不允许超出总数目的0.1%,移植成活率不能低于 95%。因中标人养护不当造成绿化树木死亡,由中标人自行补种相同树种。5、遇到医院大检查等紧急状况,中标人应工作人员随叫随到,对医院内所有绿化花卉盆、架等清理洗涤干净,保持卫生整洁美观;6、提供病虫害防治专项措施等7、提供自然灾害(防台风、暴雨等)、突发事件、疫情等应急保障措施等8、提供检查评比、重大活动、重大会议、节假日前保障措施等,9、投标人应遵守医院院感、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如因违反医院规定造成损失,投标人应予赔偿,并承担所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其他具体实际的要求见招标文件。
(1)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描述:1、供应商须按本谈判文件第五章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资格审核检查不合格。注:①上述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②依据相关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可以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可以将合同分包给大规模的公司。③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规定的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方面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方面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方面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对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至2022-09-19 23:59: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可以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可以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可以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可以少于3个工作日)地点:
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海滨街道百源路1-1号中旅综合楼4层 - 福建讯诚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海滨街道百源路1-1号中旅综合楼4层 - 福建讯诚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