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一些退休老人会选择再就业,成为“银发族”劳动者。根据现行劳动法律和法规,超过60岁的老年人再就业,与企业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而是构成“雇佣关系”。实践中,却有一些企业为逃避雇主责任,拟定较为苛刻的格式条款,甚至采用其他合作模式,以掩饰雇佣关系。
在某小区绿化岗位工作的俞老伯在修剪树枝时,不慎从树上摔下受伤并送医治疗,物业公司却称老伯和他们是“包干制”关系,不肯负责,老伯追讨医药费无果,只能将物业公司诉至浦东法院。
那么,老伯的高额医药费,到底由谁来承担?物业公司说不是雇佣关系,就真的不是雇佣关系了吗? “承揽”还是“雇佣”各执一词
经鉴定,其伤情分别构成:人体损伤七级、九级残疾,伤后休息540日,护理240日,营养180日。俞老伯为此花费巨大,但在与物业公司沟通赔偿事宜时,双方却始终未能协商一致。
这笔钱我前前后后追了3年多,除了前期垫付了7万多,剩下的40几万他们总找借口拖延。原本我就是想趁着身体还行出来挣点钱,可谁成想……
而物业公司则拿出与俞老伯签署的《绿化包干制管理养护合同》,其中写明:俞老伯负责小区内绿地的树木、花灌木、绿篱、绿化色块和草坪的灌溉、修剪、施肥和病虫害杂草防治、补种等工作,并约定年管理费用为24000元,分12个月支付。物业公司振振有词地表示:
我们就是包干制的承揽关系!而且高处修剪树枝并不是他的职责,是他违反公司规定、擅自行动导致的受伤,这违约责任、过错责任全在他自己!
物业公司的说法,让俞老伯无论如何也想不明白:“我每天早晨7点上班,下午4点下班,干活都是听安排,按月拿工资,咋一受伤就……就说不是雇佣关系?”
面对双方各执一词,案件主审人、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惠南人民法庭法官陈琳和法官助理巫利娟进行了大量调查工作,并请物业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到庭,仔细地了解双方当事人的工作模式。
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虽然俞老伯与物业公司签订了“包干制”合同,但查明的事实显示,俞老伯每天按公司规定时间上、下班,听从管理人员指挥从事劳动,且公司按月支付“工资”,双方实际系雇佣关系,而非承揽关系。根据法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时受伤,雇主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但考虑到俞老伯在工作时的确未尽到合理的安全注意义务,存在一定过失,故考虑酌定物业公司承担80%的赔偿相应的责任,俞老伯自担20%的责任。
判决虽已生效,但陈琳却认为这个案子要做的工作还没结束。“审理中我们得知,该物业公司在法律认知、用工制度及安全防护等方面的意识和能力都比较薄弱,甚至存在规避法律责任的行为。”
与此同时,作为一家已成立二十余年的老牌物业公司,该公司管理面积达400多万平方米,从事保洁、绿化等基础保障类岗位的工作人员多达百余人,且多为文化程度不高、已达退休年龄的老年人。“相较物业公司而言,他们处于较为弱势地位。”
因此,惠南人民法庭内部几番调研、讨论后认为,本案并非“孤例”,而是关系到“银发一族”的切身权益。如今,已达退休年龄人群“再就业”“退而不休”较为常见,该部分劳动者尚不能纳入劳动法的保护范围,若用工过程中发生意外,如何界定双方的法律关系,对于解决后续赔偿问题至关重要。
为进一步加强源头治理,提升以案释法的效果,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向该物业公司制发了司法建议,建议企业积极承担雇主责任,修改格式条款、完善人员管理,切实强化法治意识,保障银发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拟定用工合同时,应根据公平原则,合理界定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特别对于文化程度不高或已达退休年龄的老年人,应对格式合同中重大利害关系条款,充分履行告知义务。同时,对明显减轻公司责任并限制劳动者重要权利的条款,及时进行审核和修改。
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及实际用工情况,合理确定双方的法律关系。针对如本案中,虽签订包干制合同,但按照雇佣模式进行用工管理等‘名不副实’的情形,建议加强完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提升内部人事管理上的水准,切实对雇员尽到雇主责任。
应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加强管理人员和实施工程人员的安全防护培训,加强完善保护措施,增强防护意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司法建议一经发出,物业公司很快复函,表示该公司已通过本案及人民法院建议,认识到公司运营中存在的问题,并立即开会研究,开展自查自纠。
回函中这样写道:“公司将全面修改用工协议,加强员工权益保障,同时,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落实保护措施,努力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
真的整改到位了吗?目前情况怎么样?收到物业公司回函后,陈琳还是不放心,便和巫利娟一起对物业公司进行了跟进回访,进一步了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一页页仔细翻看新的用工合同后,陈琳发现,该公司确实对用工协议进行了修改完善,并明确了雇员与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
物业公司相关负责的人介绍说,“我们已将新版格式合同下发到各个子公司以及关联公司并推行适用,目前在岗的退休返聘人员均采用了该版本的用工协议。”同时,该负责这个的人说,公司还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制度,更新了防护设施,优化了安全培训的频次和内容,以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伴随我国人口老龄化,老年人再就业成为社会关切话题,也渐渐成为一种新常态。因此,一收到这个案子,我们马上意识到,这虽然是“个案”,但却并非“孤例”,而是关系到“银发一族”的切身利益。当前,针对老年群体的就业服务持续不断的发展,但有关规定法律和社会保障尚在进一步健全中,一些企业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也有所欠缺,故而出现诸如本案中老年人再就业用工性质、责任分配等方面的争议。
审理过程中,我们做了大量调查和案例检索工作,并认线名和原告一起工作的证人的陈述,正因如此,我们确切了解到格式合同下,原被告双方间真正的“关系”,也透过“个案”看到了当前部分再就业老年群体的工作现状,这些都促使我们向企业郑重发送司法建议。
通过案件“小切口”,做好法治建设“大文章”,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通过本案的审理,我们也深刻感受到平等保护老年人参与社会的权利、让“银发一族”继续实现自身价值的重要意义。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希望日渐完善的配套服务、就业培训和法律保障,可以帮助老年人一直更新知识、增长能力,让“夕阳红”再放异彩,也希望全社会能一起努力,在理念上、行动上持续为老年人再就业赋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