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宣扬教育作业,是当时做好全民普法作业的头等大事。为认真贯彻落实习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力,贯彻落实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学习民法典的作业部署和有关要求,推出“‘典’亮日子”栏目,每日带你解读一法典的亮点法条。今日,让我们我们一同来看第二百七十四条。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修建区划内的路途,归于业主共有,可是归于乡镇公共路途的在外。修建区划内的绿洲,归于业主共有,可是归于乡镇公共绿洲或许明示归于个人的在外。修建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备和物业服务用房,归于业主共有。
值得一提的是,业主共有的路途、美化、车位等场所和设备并不归于单个业主,也不意味着单个业主能够随意运用。比方,业主不能将该共有部分私行切割并据为己有,而有必要依法依规,经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讨论决定,契合小区业主的共同利益方可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