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的税基为应税凭据计税金额或应税凭据件数,税基的确认方法有据实方法和核定方法。印花税的计税金额是否含增值税,现行印花方针并未清晰,易引起紊乱,近来就有用户朋友问了“印花税按不含税收入报吗?”这样的一个问题,便是关于购销合同印花税的计税根底是否包括增值税有了疑问,不知道该依照含税收入仍是不含税收入核算印花税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则,购销合同的计税根据为合同上载明的“购销金额”。在实践经济活动中,购销合同中的“购销金额”有的包括增值税税金,有的不包括,那么在核算购销合同印花税的时分,就应该要根据签定的购销合同的实在的状况进行判断了:
2.假如购销合同中既有不含税金额又有增值税金额,且别离记载的,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根据;
3.假如购销合同所载金额中包括增值税金额,但未别离记载的,以合同所载金额(即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根据。
因为不含税金额小于含税金额,假如合同中载明的是不含税价格就可以少交交税款部分的印花税了。主张企业签定合同时在合同上注明不含税价格,这关于购销量大的企业来说,印花税的节税额也是比较可观的,这也是归于印花税的一种交税筹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