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1)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协议签署的议案》。关联董事叶蓁蓁先生、胡锡进先生和张忠先生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
(2)2019年公司预计与控制股权的人及其控制企业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8,597万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因此本次关联交易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企业独立董事对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协议签署事项做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关联交易协议,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行情报价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2019年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行情报价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协议签署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注:公司2019年4月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人民日报社签署〈地方频道内容审读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18年审读费按照每家地方频道人民币50万/年计算,总金额为人民币1,600万元。该事项未包含在2018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中。
主营业务:《人民日报》、《人民日报海外版》等报纸的出版、网络新闻宣传、信息传播技术开发、印刷发行、广告业务、新闻研究与业务培训等。
履约能力分析: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主营业务:出版《环球时报》(汉文版、英文版);经济贸易咨询;组织展览展示活动;组织新闻发布会;设计、制作印刷品广告;利用自有报纸发布广告;会议服务;企业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
履约能力分析: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主营业务:广告代理;广告策划、广告创意与设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文化创意、市场研究、公关活动、会议服务;营销策划咨询、城市与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形象策划、咨询;会务会展服务、礼仪咨询与服务;市场调查与研究及广告效果监测;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技术开发;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信息搜索查询服务、信息即时交互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可以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物业管理;机动车停车管理;售飞机票火车票;家政、清洁、洗染服务;服装剪裁;会议服务;花卉租摆服务;纺织、服装、日用品销售;五金、家具、装修用到的材料销售;礼仪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园林景观设计;洗车服务;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餐饮管理。
履约能力分析: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主营业务:企业投资及商品销售策划;各类经济信息咨询;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和专卖商品)。
法定代表人:叶蓁蓁(正在办理工商变更手续,变更完成后叶蓁蓁不再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营业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计算机技术培养和训练;承办展览展示;会议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除外);市场调研;营销策划;公关策划;投资管理;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广播电视设备、通讯设备、机械设备、电子科技类产品、化妆品、日用品、针纺织品、服装、文化用品、体育用品、体育器材、出版物;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互联网信息服务;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音像制品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文化活动、销售出版物、音像制品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可以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市场调研;经济贸易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及展览服务;数据处理;软件开发;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技术咨询。
主营业务:技术推广服务;工程和技术探讨研究;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销售电子科技类产品;软件开发。
人民日报社许可公司独占使用其作品利用互联网和移动通讯网络在全世界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许可公司行使其作品的复制权、翻译权、汇编权和版式设计权。双方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行情报价为依据,协商定价。公司将人民日报社作品以新闻信息形式对外出售、使用人民日报社未见报作品或使用人民日报社外购的图片和稿件,按实际使用量付费,2019年支付的费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
人民日报社许可公司使用其作品制作数字化制品和电子报刊在全世界内发行、销售,许可公司独占使用其作品制作数字化制品和电子报刊在全世界内利用互联网和移动通讯网络发行和销售。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双方以市场行情报价为依据,协商定价。2019年支付的费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
如实际发生金额超过协议中规定的上限,双方需另行商签补充协议,并按照各自的内部治理程序及证券监督管理的机构要求履行相应的批准和披露程序。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且经双方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并批准后生效,效力追溯自2019年1月1日。
公司为人民日报社提供网络宽带接入和主机托管等有关技术服务,参照市场价据实结算,每年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0万元。如实际发生金额超过本协议中规定的上限,双方需另行商签补充协议,并按照各自的内部治理程序及证券监督管理的机构要求履行相应的批准和披露程序。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且经双方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并批准后生效,协议效力追溯自2019年1月1日,协议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止。
根据中央新闻单位驻地方分支机构采编业务统一管理的要求,人民网各地方频道采编业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纳入人民日报社派驻各地的国内分社统一管理。人民日报社负责人民网地方频道采编人员教育培训,地方频道内容及导向管理,指导及协调地方频道的采访报道工作,对地方频道的重大选题、重要访谈、现场直播、重要稿件、舆论监督选题及稿件进行审核。上述审读费按照每家地方频道人民币50万/年计算,2019年度总金额为人民币1,600万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北京人民在线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民在线”)向人民日报社租赁新媒体大厦部分楼层作为办公场所,租赁建筑面积总计24,323.87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按照对应租赁面积,公司应承担房屋年租金为人民币82,094,891.00元,人民在线应承担房屋年租金为人民币12,035,088.00元,总计为人民币94,129,979.00元。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且经双方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并批准后生效,协议效力追溯自2019年1月1日,协议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止。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主要为与日常经营相关的采购/出售产品、接受/提供劳务和房屋租赁、出租等业务,所有交易均与相应的交易方签订书面协议,交易价格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行情报价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正常业务开展的需要,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定价公允,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相关合作关联方均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情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情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企业独立性。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民网”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9年5月2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10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叶蓁蓁主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内部制度文件,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对照赵强先生个人履历并了解相关情况,未发现其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期限尚未届满,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上述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身体健康情况能胜任所聘任岗位的职责要求。(2)公司董事会关于聘任赵强先生的提名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3)作为企业独立董事,我们都同意聘任赵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编辑(分管日常工作)。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董事候选人赵强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健康情况可以胜任董事的职责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董事候选人张峰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健康情况可以胜任董事的职责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协议签署事项做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关联交易协议,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行情报价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2019年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行情报价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协议签署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协议签署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时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赵强,1975年7月出生,党员,博士研究生,高级编辑。2001年7月至2004年5月,任中宣部新闻局干部、主任科员;2004年5月至2014年4月,任求是杂志社编辑、副编审、办公室秘书处处长、外事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副主任;2014年4月,任人民日报社新闻协调部主任编辑;2015年2月至今,任《环球时报》社副总编辑。
张峰,1972年3月出生,党员,大学本科。2005年8月至2018年5月,任驻人民日报社纪检组干部、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室主任、第一纪检室主任;2018年5月至2019年1月,任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纪委书记;2019年1月至今,任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利用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6、议案8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议案1、议案3、议案5、议案7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和《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议案9、议案10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19年5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6、议案8、议案9、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人民日报社、《环球时报》社、《中国汽车报》社有限公司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做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做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做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拟出席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应于2019年6月14日(星期五)前在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将出席会议的书面回复以专人送递、传真的方式送达本公司。股东出席回复范本如下: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北京地区以外的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线日)。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2个工作日提交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预计不会超过半个工作日,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6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做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做投票。股东通过你自己的意愿做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根据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根据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