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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卉绿植租摆合同
添加时间: 2023-09-12 03:39:02 来源:行业新闻

  (1)甲方依据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和金额向乙方出具正规发票后,乙方以方式向其支付租摆费。

  (3)甲方实际摆放的花卉绿植如与本合同的约定发生明显的变化时,以双方验收签字确认的种类、规格、数量及价格计算出的总价款为准。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2.保密: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属于双方经营活动内容,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允许不得对外泄露。

  2.验收标准:按照附件约定的设计的具体方案、租摆品种数量、质量等标准做验收。

  该合同价款是指甲方将上述花卉绿植在租摆期限内摆放在约定地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及施工费、租金、包装、运输、保险、装卸、摆放、养护、更换、更新及人工费用等所有实际发生的费用。

  (1)甲方如不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为乙方提供所租摆的花卉绿植时,应按合同总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所交各类花卉绿植的种类、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或所交各类花卉绿植的花盆或盆套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视为未按合同约定摆放,应向乙方偿付不能摆放部分价款%的违约金。

  (3)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说或以实际行动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按以下第项处理:

  1.本合同租摆期限内,甲方做好摆放调整、水肥管理、病虫害防治、日常养护、更换、更新等租摆服务。

  2.本合同租摆期限内,甲方应指派专业绿化工人留驻现场,除做好日常的养护管理工作外,还应严格遵守乙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否则,乙方在追究甲方相应的责任外,甲方应无条件及时换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就位于地点的花卉绿植租摆相关事宜签订合同如下:

  (3)甲方逾期摆放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交部分价款的%向乙方偿付迟延履行违约金。

  (4)因甲方租摆设计缺陷、违章施工等造成乙方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7)如因甲方问题导致乙方人员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时,按合同总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法定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在小时内向对方通知,并应在天内提供权威机关的书面证明。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一定的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乙方执份,甲方执份。

  (1)甲方保证本合同项下所租摆的花卉绿植应全部符合国家或行业的环保要求,对人体无毒、无害。否则,甲方应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赔款责任。

  (2)甲方保证本合同项下所租摆的花卉绿植的技术服务全部符合国家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标准和要求。

  花卉绿植租摆的设计的具体方案和花卉绿植的种类、规格、数量及价格等,以《花卉绿植租摆方案及预算》(附件一)为准。

  2.所有权及风险:本合同项下花卉绿植的所有权由甲方所有,租摆期限内租赁物损毁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2)乙方无正当理由中途退回部分花卉绿植的,应向甲方偿付退回部分价款%的违约金。

  (5)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摆放期限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的花盆或盆套不符合相关规定及损坏或灭失的书面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