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理的提成及奖金该如何分配?做项目经理的要关注一下,公司老板更要关注这个方面。
为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鼓励多劳多得,实现公司的经营目标,建立公平,公正的公司项目提成及奖金分配方案,确定项目提成及奖金比例、发放及调整办法等有关事项,结合公司详细情况,特制定项目提成及奖金管理制度。
为了鼓励、激励项目负责人员高效率完成项目,以及各部门之间更好的协作与沟通,考虑各种各样的因素,提成分配方案如下:
智能化系统:提成及奖金的比例占工程总造价的5‰,工期不满一年的提成及奖金的分配比例占工程总造价的4‰。
备注:项目经理无法独立完成项目需多人共同配合完成情况下,提成按工作量比例双方自行协商分配,并上报公司确认。
2、为了鼓励项目组全体人员做好深化设计、现场签证工作,采用阶梯式提成方案,提倡多劳多得。对于项目组提出的优化方案,能节约材料用量的,给企业创收的给予奖励。
a)项目经理在施工进场前组织项目组成员过程中应及时有效地发现负责项目中可增补的工程量,并对可增补工程量联系单的及时签证并确认价格。可增补的工程量也享有提成及奖金。如该项目项目经理未发现负责项目中可增补的工程量,而由公司其他部门提出,提出人享有该项目增补的工程量提成的30%。
b)对于项目部提出的优化方案,给公司节省施工材料设备,提高施工工艺的,按真实的情况给予现金奖励。
1、支付节点:提成发放金额按工程回款金额的比例支付。工程进度款到帐后支付提成的50%。工程完工验收、移交、结算资料及现场使用材料表格整理好后支付提成的20%,业主将工程结算金额(除保修金外)付清后,公司一次性结清提成。
a) 项目经理要服从公司对项目安排。公司会根据真实的情况分配任务,不得推托。
b)进场前要组织项目组全体成员及施工班组做好图纸全审、工程量清单核对、深化方案建议等准备工作。
c) 负责项目的整体实施,现场技术、实施工程质量的全面把关工作。及时做好内业资料、现场工作联系单、进度款申请。每个月有完成工程量的无论大小都必须向业主方申请进度款。
d)材料订货必须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提交采购部,并注明材料型号、数量、参数、与合同数量对比。货到现场负责清点签收并谨慎保管,让施工班组及时签收。
e)每周至少进行一次针对施工班组工艺的实地检查,对没按规范施工的需及时提出整改由施工班组签字,并记在施工日记本中体现备查。
a)每次采购对现场项目负责人递交的采购表格与工程清单数量核对是不是超出合同工程量。
b)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工程例会,负责听取各项目组的施工汇报工作,检查施工日记,跟综完成情况。将落实情况向公司汇报。对与违反公司制度规定的,不得瞒报不报,严格按制度执行。
1、项目每周六上午9:00准时组织开会,并做好会议记录,对负责项目现场工程质量进行全方位检查。不得迟到、缺席,违反者按公司考勤制度处理。周例会向工程管理部汇总现场施工进度计划、材料安排、现场检查情况。列出上周工作的安排落实情况及下周的工作安排计划,列出具体完成时间,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跟综。
2、各现场项目负责人每天必须写施工日志,日志中包含每天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周施工日志每周一上午12:00前交与工程管理部,逾期未交及不写者每次处以50元-300块钱处罚。
2、各现场项目负责人保持手机通讯,除了个人本机号码外还应留当联系不上时的备用号码。应积极协调业主关系,接到现场业主投诉每次除以300块钱处罚,不及时申报每月进度款每次除以300块钱处罚。在项目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由于管理不当造成工程出现严重质量事故、安全事故者,公司将按其造成的损失情况,作出扣发提成及奖金、不发提成及奖金以及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处罚。
3、各现场项目负责人外出前应在“外出公示板”上标明,外出前打卡并在考勤表上写明外出地点及事由,回来时还应指纹打卡,未及时填写的按旷工处理。考勤表一周内找工程部经理签字有效,超过一周的不予签字,按公司考勤制度处理。
4、公司禁止员工在上班期间承接个人业务。绝对禁止个人私自承接公司项目工地范围内的相关业务,及同一业主的相关业务。如有需要需事先告知公司,在不影响工程进度及公司利益情况下并经公司同意后可自行安排。否则发现违反者公司处以扣除其负责项目所有提成的罚款(已发放的提成及奖金从其工资中扣除)。若项目施工期间发生项目人员离职免职,后续提成不计,由接替人员享有。
5、对需要宴请的,需提前上报公司批准。公司报销去工地现场公交费用,如有紧急状况需打车应先打电话申请否则不予报销。通讯费、工地现场的茶叶、香烟等由项目负责人自行安排。
6、外地的工程,车费及住宿费用实报实销,出差期间每天另行补贴30元/天,每月封顶600元人民币。
7、不得对外泄露公司项目的任何信息。不得与施工班组瞒报材料及进度款,收取施工组的宴请及回扣。违反者公司处以扣除其负责项目提成及奖金(已发放的提成及奖金从其工资中扣除),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处理。
8、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项目部人员定期下工地检查,发现施工工艺未按规范施工、内业资料未按时完成的,给予项目部成员处罚100元至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