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案例Engineering case
山西省劳动合同书
添加时间: 2024-09-29 22:15:29 来源:工程案例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山西省企业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实施办法》,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乙方如为临时工,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一年,不实行试用期。乙方如为农民合同制工人,应注明批准招用文号)。

  1.甲方应按照国家相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以及不低于国家规定应配给的劳动防护用品。具体为:

  2.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1.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日。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可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每日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允许超出36小时。

  2.合同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企业的规定发给乙方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具体办法和标准为: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应为乙方安排同等时间的调休或按有关规定支付不低于本人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乙方应增强主人翁意识,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领导、管理和指挥,积极做好工作,完成劳动任务。

  (乡村集体企业没有劳动管理规定,甲方应参照国有企业的有关劳动法规制定规章制度)。

  1.甲方按国家和省规定向社会保险机构为乙方缴纳养老、工伤、医疗、生育和失业保险费。乙方按国家和省规定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养老、失业保险费。乙方离退休,由社会保险机构按规定每月发给离退休金。失业后按规定享受失业期间的有关待遇。

  (农民轮换工实行回乡补助金制度,从城镇招用的临时工实行养老保险制度,具体办法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2.乙方在合同期间的各种公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女工产假等福利待遇,按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因工或非因工死亡,女工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待遇,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1.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各种必要的政治、思想品德教育和职业技术及上岗前培训。

  2.乙方应刻苦钻研业务,达到国家规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技术等级标准,持证上岗。

  3.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后,乙方须为甲方服务年,否则乙方应支付甲方培训费元。

  1.劳动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终止执行。如双方同意续订,应提前30日办理续订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则本合同视为自动续订,并应补办续订手续。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甲方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1)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经国家相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心健康的;

  1.由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法律责任。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双方造成损害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按有关法律法规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签订后,应经同级劳动部门鉴证;经鉴证后的劳动合同变更内容的隆重新鉴证。

  甲乙双方执行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由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企业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今后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有抵触的,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十三、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鉴证机关一份。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年月日与甲方签订的年期限的劳动合同,现因劳动合同期满(或由于原因),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内容同上一期,续订合同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